中国古语有云:一白遮三丑。所以,美白历来对于中国女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功效需求。
从功效层面来说,带有美白功效的产品占据1/3左右的化妆品市场,几乎所有护肤品牌在其产品系列中或多或少都会涉及美白功效的产品。
在今年1月15日,韩束美白功效的BB霜新品——雪白肌系列发布会现场,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副总裁王子孟透露:“2012年,美白类产品的增幅更是高出全品类3个百分点。当今全球有40%的人群在使用美白类产品,而在中国,关注自己皮肤是否白皙的人群更是高达80%,而且这个比例还在呈不断攀升趋势。作为全球最大的美白类消费市场的亚洲,美白产品市场规模就占了40%,高达232亿人民币。可以说,美白护肤品类的市场需求和规模更是难以估量。”
而在王子孟描绘美白美好前景之前的1个月,即2013年12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类化妆品管理,并要求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
目前,国内需要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证的功效类产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防晒、祛斑。其中,祛斑类化妆品是指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又特别下发了《美白化妆品管理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对美白类化妆品企业在申报、注册和生产销售方面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规范。
根据《要求》,凡宣称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的化妆品,纳入祛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实施严格管理,必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或进口。其中,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应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
对于已经取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的美白产品,按照祛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相关要求,补充完成相关检验项目及资料后,国产产品按新产品提交注册申请,进口产品按变更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类别提出申请,原产品包装可使用至2015年6月30日。仅具有物理遮盖作用的进口美白产品,可直接按照变更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的类别申请。
对于已经在备案受理当中的美白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原有规定继续审查并核发备案凭证,但会督促企业及时补充完成相关检验项目及资料,按特殊用途化妆品类别重新申报。换言之,已经取得备案凭证的美白产品,允许生产并销售至2015年6月30日。2015年6月30日之后,所有宣称美白概念的产品,均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件后,方可生产销售。
这一可称为“史上最严”的美白产品规范甫一出台,就有业内人士预计,至少20%的美白类产品可能将由于无法通过药监局审核而被淘汰出局。业内各界人士对于这一新出的规定则各有各的忧愁,中小品牌方有的愁够不着申报标准,主打美白的品牌有的愁突如其来的审批费用,渠道商有的愁可能来临的美白产品的价格上涨,行业商会有的愁新规一刀切带来的市场负面影响过大。可以说,一个美白产品遮三丑,一个美白新规则难遮各家愁。
品牌成为重灾区
毋庸置疑,品牌商是此次美白新规的最直接受影响者,主要可能受到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一、长期以来,美白产品在我国都只需在产品上市后尽快向相关部门简单备案即可,而新规将美白产品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重新申报存在手续繁多、周期长,美白产品新批文起码要等一年半,这极大地影响新品的上市计划。因为大多数品牌对于产品线规划都是提前一年以上时间,半路杀出的新规必然令品牌重新调整产品规划,拉长产品迭代上市周期;
二、新规出台后,增加了原来没有的审批成本,一个产品的检测费起码是上万元。在美白领域研究超过26年的高姿方面反应,每个申报产品需要付出的成本约2.5万元/个,而九美子方面则称平均每件单品增加的成本接近5万元,而要知道,高姿和九美子都是“美白大户”,高姿如果要申报40-60个产品,预计成本付出将会在100万-150万以上,而广州九美仟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勇说得更为形象:“目前九美子拥有的100多个SKU的美白产品,具体成本大约增加近500万,假设九美子所有的SKU在2015年6月30日都没有审批下来,将2015年全年销售目标分解到每一天,那么我们每天的直接损失就大概相当于两辆宾利。”
不过,对于规范化操作的品牌,特别是实力雄厚的品牌来说,它们对于通过美白产品审批十分有信心,甚至欢迎国家出台这一新规定,因为它们认为新规的出台对化妆品企业而言是一次大洗牌的过程,规模小的企业可能会因门槛和成本的上升无力应对而逐步被市场淘汰,而对于一些有研发实力雄厚、特证申请经验丰富、产品开发过程中符合各项法规的公司来说,却是一次机会。
比如丸美集团旗下的品牌春纪也主打祛黄、美白的概念,其品牌总监刘丽认为春纪长期以来和国外的大型原料供应商合作,设立了天然食材养肤研究所,并且投入巨资建造数万平方米的10万级GMP厂房,所以,面对这次更为严格的审批和监管,“春纪非常有把握”。
另外,虽然几乎所有护肤品牌或多或少都会涉及美白产品,但由于美白产品数量有限,基本对产品成本的增长不会造成太大影响,比如主打海洋保湿的伊贝诗即是其中最典型的案例。
“伊贝诗目前只有1个产品系列——2010年推出的珍珠美白系列是主打美白功效的,大概只有5—6个SKU,所以美白新规对伊贝诗的影响不是特别大。目前,美白系列在伊贝诗所有8个产品系列中的销量能够排进前四。”深圳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阳猛说道。
而且据阳猛透露,伊贝诗不会因为美白新规的出台而淘汰原有的美白系列,“而是继续保留,目前也在走美白特证的申报流程,今年也刚好是对该系列的升级换代,一举两得。”
渠道反馈意见多样
虽然品牌方成为新规最直接的受影响者,但是所有的产品终归要经由渠道流向消费者,所以渠道商,特别是与消费者最近的零售商对于新规的看法同样十分重要。
目前本土最大的化妆品连锁系统——娇兰佳人的董事长蔡汝青在新规出台后就谈到了规定对娇兰佳人的影响:“因为美白特证,前几天公司告诉我将有2000多万成本的东西到6月份就不能再卖了,必须处理掉,涉及30多个SKU。把这30多个SKU处理掉之后,拿什么去补充也是个问题。”
不过,本土另一知名化妆品连锁——福建浓妆淡抹化妆品连锁机构创始人薛孝香透露,目前新规定对其门店的影响不大:“任何一个新政策从下达到正式去执行,都有一个缓冲期,所以暂时还不会对我们门店产生任何影响。如果到时候,万一有某些产品因不合格而被迫下架,我们也能找到相应的更优质的同类替换品。但我们还是要卖美白类产品,不会用其他品类代替,因为美白类一直有着很大的需求。”
此外,薛孝香还认为这一新政策能让中国化妆品行业更规范有序地发展,对行业从业者和消费者来讲都是好事,“只有行业更加健康有序了,才能实现大家的共赢”。
当然,也有渠道商会抱有不同的意见。河南新颜美妆化妆品公司总经理庄岩就坦言他不支持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虽然的确会扫除一部分没有竞争力的美白产品,但增加了消费者、渠道商、品牌商的成本。
的确,作为渠道商,会较为担心品牌方由于审批成本的增加而将产品成本转嫁给终端,薛孝香预测美白产品价格可能会略有上涨,但上涨幅度不会很大。
不过,从品牌方则一致反应,会通过内控降低成本,而不会将成本转嫁给终端以及消费者。
“由于在产品研发上不吝于使用最好的原料和技术,所以新规的推行对春纪没有太大的影响,审批所需要增加的成本也不会转嫁到渠道或者消费者身上。”刘丽肯定地说。
高姿和九美子方面也称,通过近几年对供应链的创新与管理,整个经营成本不断得下降,针对新规定也会进行内部调控,不会把成本转嫁到渠道与消费者身上。
行业自治才是更折中的方式?
有没有更为温和、合理的方式来规范美白市场?这是对于本次美白新规的另一个争论焦点。
曾勇就认为,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场,一刀切的审批制度有其合理的因素,但是从长远来看,事前审批制度与当前中央强调的“简政放权”精神、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以及促进行业自主创新的目标均不符。
而高姿方面则担忧,一次性转换如此多的产品,相关检测机构是否能够满足如此大规模的检测需求,审证能力是否具备,不然极容易出现由于检测机构的硬件、软件不足导致企业上市产品不能按期完成转换获证,这对相关企业的影响和损失都是巨大的。
作为行业自治组织,广东省日化商会曾专门就美白新规进行专题研讨会,并认为该规定“不合法、不必要、不合理”,且已经整理成报告上交国家相关部门,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
广东省日化商会秘书长余雪玲直言不讳地说:“一项政策的出台应该是需要立项的,需要对它进行评估,但是药监局的这个政策出台根本没有数据去说服人家。出台的东西依据何在?必要性何在?”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其实台湾对于美白产品的规划或许能提供一定借鉴意义。据台湾化妆品GMP产业发展协会理事长钟兴春透露,台湾过去也把美白产品当“洪水猛兽”,现如今也跟随世界发展脚步推向自主管理,大幅简化审批过程,在拥有完整检测报告的前提下,到台湾卫生署卫福部审批,约1—2个月就能通过审核,最重要的是并不需要审批费用。
虽然中国大陆由于幅员辽阔,各个区域市场的情况不尽相同,的确存在通过国家强制性的行政法令来规范市场的需要,但行业自治、自我约束和规范的精神同样需要发扬。不然,“愁”的仍旧是整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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